想保持身心愉快,當要立志發願

  一、端正身心,依理而行。   二、尊師重道,謹守佛規。

三、規律生活,保健身心。   四、格物致知,增長智慧。

五、力爭上游,精進不懈。   六、謹言慎行,知行合一。

七、遵守國法,回饋社會。   八、善盡本分,以身示道。

九、多培陰德,多種善因。   十、法天則地,欣賞自然。

十一、燃燒自己,照亮人群。

  十要得

 

一、於見善時要行得。        二、於過失時要改得。

三、於貧窮時要耐得。        四、於拂意時要忍得。

五、於辛苦時要受得。        六、於煩惱時要遣得。

七、於私欲時要遏得。        八、於言語時要檢得。

九、於濃熱時要淡得。        十、於久遠時要恒得。

   人能守此十要,一生快樂有餘矣。 

   金錢並不萬能 

有錢可買「床舖」,卻不能買「睡眠」。

有錢可買「珠寶」,卻不能買「美麗」。

有錢可買「紙筆」,卻不能買「文思」。

有錢可買「房屋」,卻不能買「家庭」。

有錢可買「食物」,卻不能買「食慾」。

有錢可買「娛樂」,卻不能買「喜樂」。

有錢可買「諂媚」,卻不能買「忠誠」。

有錢可買「伴侶」,卻不能買「友情」。

有錢可買「服從」,卻不能買「尊敬」。

有錢可買「權勢」,卻不能買「智慧」。

有錢可買「肉體」,卻不能買「愛情」。

有錢可買「武器」,卻不能買「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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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智慧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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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高手-吳月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